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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单证员考试要点海洋货物运输保险
 来源:www.63edu.com   2010-05-12 11:19    【乐善考试网:职业考试培训信息第一门户!

一、陆地货物运输的风险和损失
陆地货物运输常因各种风险而招致损失,但保险公司不是对一切的损失都赔偿的。详细来说,必需理解海运保险的风险和损失。
1. 风险(损失的缘由)
(1) 自然灾祸:是指十分的自然界力气形成的灾祸,如恶劣气候,雷电、洪水、地震、海啸等;
(2) 不测事故:是指运输工具遭遇的非预料之外的事故,如搁浅、触礁、漂浮、碰撞、失火、爆炸等;
(3) 普通外来风险:是指除上述缘由之外其他形成货物损失的缘由,如偷窃、承运人短交货物、钩损、雨淋、串味等;
(4) 特殊外来风险:这一类缘由包括和平、罢工、拒收、交货不到等。
2. 损失类型
(1) 全损(Total Loss)
实践全损(Actual Total Loss)。指货物的全部灭失,如焚毁、沉入海底、或已得到原有的性质和用处,如食品蜕变等;
推定全损 (Constructive Total Loss)。在全损货物已不可防止地要变成实践全损,或整理修复使货物恢恢复状的费用超越恢复后的价值,或货物在中途出险,将货物运至原定目的地的费用超越该保险标的目的地的货价等状况;
例:构成保险上“推定全损”有各种不同状况,()不能算作推定全损的范围:
A. 被保险货物受损后,修缮费用超越货物修复后的价值
B. 被保险货物受损后,修缮和续运至目的地的费用超越货物抵达目的地的价值
C. 必需是属于十分性质的损失
D. 为防止实践全损需求破费的施救费用,超越施救后的标的价值
答案:C
(2) 局部损失(Partial Loss)。不是全部货物都受损失,是与全损绝对的概念。
² 共同海损(General Average );Average:海损,是指货物运输途中因自然灾祸及不测事故形成的损失。是指为了保证同一航程中脱险财富的共同平安和免除风险所作出的有意而又合理的特殊牺牲或收入的特殊费用。目前国际运输中发作的共同海损,都是按照约克安特卫普规则(York-Antwerp Rules)来处置。共同海损的牺牲由船舶、货物与运费三方按比例分摊。
例如:船舱着火,船长和船员忙着救火,致使局部货物受潮形成损失。
² 独自海损(Particular Average)。是指属于特定利益方面的损失,并不触及其他货主及船方。这种损失是不测发作的,不像共同海损是有意的。同时损失仅指保险标的物自身的毁损,并不包括由此而惹起的费用。此外独自海损一定是局部损失。
例如:在整船运输中,有面粉、机器设备、钢材三种货物,途中遇到暴风雨,海水进入船舱,海水浸泡了局部面粉,使其蜕变。面粉的损失只是使面粉一家货主的利益受影响,跟同船所装的其他货物的货主和船东利益有关,因此属于独自海损。
(单选)
1.水泥受海水浸泡后结块,丧失原来的运用价值,属于:
A.实践全损
B.推定全损
C.共同海损
D.独自海损
答案:A
2.独自海损和共同海损的共同之处在于:
A.二者形成的缘由相反
B. 损失都属于局部海损
C. 二者的责任承当办法不同
D. 二者都属于全部海损
答案:B
二、罕见的货物运输保险条款
国际上,常用的货物运输保险条款包括英国协会条款和美国协会条款,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保险条款已被普遍运用。
1. 英国伦敦协会货物保险条款(Institute Cargo Clauses, 简称ICC)是在英国劳合社船货保险单(简称S. G. 保险单)的根底上整理而成的。在国际上,被临时奉为海上保险单的底本,虽然许多保险公司有本人的保险条款,但根本上都以ICC为母本,内容也与ICC根本相反。它包括:
(1) 协会货物保险条款[Institute Cargo Clause (A)、(B)、(C) (1/1/1982),简称ICC (A)、ICC(B)、ICC(C)];
(2) 协会散装油条款[Institute Bulk Oil Clauses (1/2/1983)];
(3) 协会货物和平险条款[Institute War Clauses (Cargo)];
(4) 协会货物罢工险条款[Institute Strike Clauses (Cargo)];
(5) 歹意损害险条款[Malicious Damage Clauses]。
2. 中国保险条款(China Insurance Clause, 简称CIC)的陆地运输货物保险条款是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参照国际通常做法结合我国实践状况拟定的,它包括:
(1) 陆地运输货物保险条款(分为安全险、水渍险和一切险三种)[Ocean Marine Cargo Clauses];
(2) 陆地运输冷藏货物保险条款[Ocean Marine Insurance Clauses (Frozen Products)];
(3) 陆地运输散装桐油保险条款[Ocean Marine Insurance Clauses (Woodoil Bulk)];
(4) 陆上运输货物保险条款(分为陆运险、陆运一切险两种)[Overland Transportation Cargo Insurance Clauses (Train, Truck)];
(5) 陆上运输冷藏货物保险条款[Overland Transportation Cargo Insurance Clauses (Frozen Products)];
(6) 航空运输货物保险条款(分为航空运输险和航空一切险两种)[Air Transportation Cargo Insurance Clauses];
(7) 邮包险条款(包括邮包险和邮包一切险)[Parcel Post Insurance Clauses];
(8) 活家畜、家禽的海上、陆上、航空运输保险条款[Livestock & Poultry Insurance Clause (by Sea, Land or Air)]。
三、保险的险别
(一)中国保险条款次要包括根本险和附加险,根本险分为安全险、水渍险和一切险。
(1)安全险:(Free from Particular Average,F.P.A)
安全险的英文意思是“独自海损不赔”。次要责任范围如下:
A.自然灾祸形成的全部损失。
B. 不测事故形成的全部损失和局部损失。
C.不测事故之前或之后又在海上遇有自然灾祸而形成的局部损失。
D.在装卸或转船进程中形成的全部或局部损失。
E. 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
安全险通常适用于低值粗糙的包装货物,如:木材,矿砂。
(2)水渍险:(With Particular Average,W.P.A)
水渍险的英文意思是“担任独自海损”,其承保的责任范围包括:
A.安全险所承保的全部责任
B. 自然灾祸所形成的局部损失。
水渍险通常适用于不易损坏或易生锈但不影响运用的货物:如:钢管、旧机床旧汽车等。
(3)一切险:(All Risks,A.R.)
一切险的责任范围除包括安全险和水渍险的各项保险责任外,还包括被保险货物在运输进程中由于普通外来缘由所形成的全部或局部损失。
案例:某货轮在航运途中货舱起火并蔓延到机舱,为了船货的共同平安,船长下令往仓中灌水灭火,火虽然被扑灭,但由于主机受损,货轮无法持续飞行。于是船长决议雇佣拖轮将货轮拖到左近港口修缮,检修后再驶往目的港。预先调查,这次事故形成的损失有:①800箱货物被火烧毁;②500箱货由于灌水灭火形成损失;③主机和局部甲板被烧坏;④拖船费用;⑤额定添加的燃料和船长、船员工资。
从上述各项损失的性质看,哪些属于独自海损?哪些属于共同海损?假如投保了安全险,哪些赔偿?
答案:独自海损:① ③; 共同海损:② ④ ⑤。
投保安全险的话,都能失掉赔偿。
(单选)
1.按保险人承保责任范围大小,下列三种险别顺次顺序应为:
A.安全险、一切险、水渍险
B.一切险、水渍险、安全险
C.水渍险、安全险、一切险
D.一切险、安全险、水渍险
答案:B
2.依照中国保险条款的规则,一切险的责任范围是指()再加上普通外来缘由所致的全部和局部损失:
A. 水渍险的责任范围
B. 安全险的责任范围
C. 安全险和水渍险的责任范围
D. 一切险的责任范围
答案:C
3.某公司按CIF条件出口坯布1000包,货在途中因货舱海水管道滴漏,致使该批坯布中的 150包遭水渍,保险公司对投保下列哪种险别担任赔保:
A.安全险
B.水渍险
C.一切险
D.附加险
答案:C
(二)附加险
普通附加险包括:
(1) 偷窃、提货不着险条款(Theft, Pilferage & Non-delivery Clauses (Insured Value))。
(2) 海水、雨淋险条款(Fresh Water & /or Rain Damage Clause)。
(3) 短量险条款(Shortage Clause)。
(4) 混杂、沾污险条款(Intermixture & Contamination Clause)。
(5) 渗漏险条款(Leakage Clause)。
(6)碰损、破碎险条款 (Clash & Breakage Clause)。
(7)串味险条款(Taint of Odour Clause)。
(8) 受潮受暖险条款(Sweat & Heating Clause)。
(9) 钩损险条款(Hook Damage Clause)。
(10)包装决裂险条款(Breakage of Packing Clause)。
(11) 锈损险条款(Rust Clause)。
特别附加险包括:
(1) 出口关税条款(Import Duty Clause)。
(2) 舱面货物条款(On Deck Clause)。
(3) 拒收险条款(Refection Clause)。
(4) 黄曲霉素险条款(Aflatoxin Clause)。
(5) 易腐货物条款(Perishable Goods Clause)。
(6) 交货不到条款(Failure to Deliver Clause)。
(7) 出口货物到香港(包括九龙在内)或澳门存仓火险责任扩展条款(Fire Risk Extension Clause (or Storage of Cargo at Destination Hongkong Including Kowloon or Macao))。
(8) 海关检验条款(Survey in Customs Clause)。
(9) 码头检验条款(Survey at Jetty Clause)。
特殊附加险包括:
(1) 和平险条款(War Risk)。
(2) 和平险的附加费用(Additional Expenses War Risks)。
(3) 罢工险条款(Strike Risk)。
补充:仓至仓条款:是指保险人的承保责任从被保险货物运离保险单所载明的起运地发货人仓库开端,直到该项货物被运抵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收货人仓库为止。
1.“仓至仓”(W/W)条款是:
A. 承运人担任的运输责任起讫的条款
B. 保险公司承保的保险责任起讫的条款
C. 出口人承当的货物质量担保责任起讫的条款
D. 适用于各种险别的条款
答案:B
2.下列不属于一切险承保范围内的险别是:
A. 偷窃提货不到险
B. 渗漏险
C. 交货不到险
D. 包装决裂险
答案:C
FOB、CFR条件下,保险责任起讫时期是:“船至仓”
[案例] 有一份CIF合同出售大米50吨,卖方在装船前投保了一切险加和平险,自南美内陆仓库起,直至英国伦敦买方仓库为止。货物从卖方仓库运往码头途中,发作了承保范围内的损失。问:该案例中的术语若改为FOB或CFR,则卖方能否失掉保险公司的赔偿?
四、保险单据的品种:
1、保险单:俗称大保单。是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订立保险合同的一种正式证明,具有法律效能,对单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
2、保险凭证:是一种简化的保险单,与海上保险单有同等的法律效能,故又称为小保单。理想中很少运用。只要正面,其反面是空白的,没有载明保险条款。
3、预定保险单:又称启齿保险单。它普通适用于常常有相反类型货物需求陆续装运的保险。这种事前预定的保险合同在我国的货物进出口中普遍适用。
在出口货物时,出口公司在货物装船前将“出口货物装运告诉”发给保险公司。
在出口货物时,出口公司在收到出口商的“装船告诉”后,该当填写“国际运输起运告诉书” 给保险公司
4、暂保单:又称为暂时保险单。是保险人签发正式保单前所出立的暂时证明。暂保单的无效期普通为30天。
5、保险批单:是保险公司在保险单开立后,依据投保人的需求,对保险内容补充或变卦,而出具的一种凭证。
五、保险单的作用
保险合同证明:依据英国法律(许多国度的保险法都以英国法为母本),保险单是合格的保险合同证明。
赔偿证明:若被保货物发作投保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俗称出险),被保险人可凭保险单要求赔偿。保险单是赔偿权的证明文件,是一种潜在的利益凭证。
货物运输保险单(其他类型的保险单不可以)经过背书后,可以随货物一切权的转移而停止转让。
六、保险合同的当事人
保险人,也称承保人。即收取保险费并依照合同规则担任赔偿损失或实行给付义务的人,通常指运营保险事业的各种组织。
投保人,也称要保人。即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同保险人签署保险合同并交纳保险费的人。
被保险人,是受保险合同保证的人,即有权依照保险合同向保险人获得赔款或期满给付的人。有时被保险人也是投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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